中新社上海8月8日电 上海市第一中级(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)对一起涉案金额超过75亿元(人民币,下同)的P2P集资诈骗案公开开庭审理。
公诉机关:2014年3月,时任上海江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江泊公司)代表人的林昌利(另案处理)投资设立上海普资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普资金服),搭建“普资金服”网络交易平台,从事P2P网络借贷业务。2016年8月,林昌利以江泊公司名义控股上海普资实业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普资集团),并以普资集团为总公司,下设普资金服等90余家关联公司,先后聘用被告人单奕敏、周松、傅应卿、等人担任普资集团、普资金服核心管理人员,虚构大量企业借款债权标的,采用线下联谊、推介会等方式,以高额收益等为诱饵,在“普资金服”P2P金融理财平台网站和手机APP客户端向社会发布债权转让、借贷中介等项目,至案发向社会非法募集资金共计75.5亿余元,造成1.3万余人经济损失共计16.1亿余元。
庭审中,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。各人针对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集资诈骗罪、的犯罪金额是否准确方逸华 子女以及主、自首的认定等问题发表了相应意见。